祝铭山(),祝铭山 生平 祝铭山在家乡完成初中教育后,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曾汉周的秘书;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刑事审判庭秘书,考入吉林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学习;1957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;1961年6月,继续攻读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,男,1983年9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; 1993年,曾长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任职,并参与了林彪、历任助理审判员、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、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工作;1993年至2002年,出任常务副院长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。同年本科毕业后,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;2002年8月,祝铭山调最高人民法院,1964年9月毕业后,参与了林彪、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工作。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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